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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局有权直接吊销营业执照吗?

公安局有权直接吊销营业执照吗?


典型案例

某区公安局接到举报,称某小超市出售假烟假酒,公安局经突击检查发现情况属实,于是对该超市老板拘留10日、罚款2000元,并做出吊销该超市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。超市老板对拘留和罚款不持异议,但是对吊销营业执照不服,认为那不属公安局管的事,公安局无权吊销其营业执照。本案中,公安局有权吊销超市的营业执照吗?

律师说法

公安局吊销超市的营业执照是错误的。本案中,公安局对超市所做的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是合法的,但对于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是违法的。公安机关只能吊销由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,而营业执照是由工商行政部门发放的,应该由发证的工商局执行吊销的程序,公安机关无权吊销。

法律依据
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:

(一)警告;

(二)罚款;

(三)行政拘留;

(四)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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